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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
《福建法治報》以
《打通“堵心路 解開八年結”》為題
報道我院干警“調解+執(zhí)行”雙向發(fā)力
踐行司法為民宗旨
用心用情
化解群眾“急難愁盼”工作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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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衷感謝你們數度風雨兼程疊加工作,熱情努力、認真細致,辛苦了!”日前,安溪縣人民法院收到一封特殊的快遞,一起相鄰通行糾紛案件的原告阿明(化名)寄來親筆書寫的感謝信與新春對聯,感謝法院干警“調解+執(zhí)行”雙向發(fā)力為民解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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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阿明與被告阿華(原被告均化名)既是血脈相連的堂親,也是朝夕相伴的鄰里,卻因日常瑣事產生矛盾。一氣之下,阿華將23塊石頭堆放在阿明厝前的村道上,阻礙對方的正常通行。這一堆,便是8年。
8年間,這堆石頭困擾著阿明日常出行與生活,雙方為此多次爭執(zhí)不休、口角不斷,鄰里關系持續(xù)緊張。阿明無奈之下訴至安溪法院,希望借助法律力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打通這條被“堵死”的出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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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考慮到雙方積怨較深,為重新喚起雙方親屬鄰里情誼,承辦法官黃月治并未急于開庭審理,而是秉持“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原則,多次前往糾紛現場實地查看道路狀況,丈量道路寬度、逐一清點石塊數量與擺放位置,耐心傾聽雙方訴求,細致梳理矛盾焦點,努力尋找化解糾紛的突破口。
起初,阿華情緒較為激動,認為案涉石頭堆放所在地系農田,自己堆放石頭是想用來種地,不愿輕易挪走。為了解該地塊地類性質,黃月治前往當地鎮(zhèn)政府、縣自然資源局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發(fā)現該地塊實際為建設用地。掌握該情況后,黃月治多次上門溝通,從親情、鄰里關系、法律規(guī)定等多個角度釋法明理,阿華最終同意坐下來與阿明溝通調解。
“你們本是至親堂親,僅因一時意氣堵路置氣,既傷親情又礙通行,既不利于生產生活,也影響鄰里和睦。”黃月治耐心勸說雙方換位思考、念及血脈親情,不要因小事激化矛盾、疏遠親情。
一句句真誠的勸說,一次次耐心的疏導,漸漸融化了雙方心中的堅冰。經過多輪溝通、勸解,阿華終于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的不妥之處,主動放下抵觸情緒,愿意以和為貴。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阿華承諾在限期內將石塊全部搬離,恢復道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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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矛盾就此化解,可調解協議達成后,雙方因細微分歧再次起了爭執(zhí),阿華未能按期履行搬離義務,阿明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執(zhí)行法官林亞虹接到申請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為確保執(zhí)行工作平穩(wěn)有序,林亞虹邀請當地村干部到場見證,全程耐心督促阿華對23塊石塊逐一搬運、清理。最終,堆放8年的石塊被全部清理,困擾阿明多年的出行難題終于解決。
道路暢通,心結解開。阿明心中滿是感激,于是寫下了感謝信。
一封感謝信,一副新春對聯,不僅是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認可與贊譽,更是安溪法院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用心用情化解群眾“急難愁盼”的生動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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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來源:福建法治報
本期編輯:融媒體工作室 唐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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