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瑞金網小編從瑞金市人民政府網了解到,市自然資源局發(fā)布了《關于瑞金市長征小學(城西小學)周邊道路項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瑞征收土地〔2022〕5號)》,詳情如下:
關于瑞金市長征小學(城西小學)周邊道路項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瑞征收土地〔2022〕5號)
瑞金市長征小學(城西小學)周邊道路項目范圍內的象湖鎮(zhèn)金星村和金星村小門小組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經瑞金市人民政府研究,現公告如下:征收土地用于瑞金市長征小學(城西小學)周邊道路項目建設。征收土地位于瑞金市象湖鎮(zhèn)金星村小門小組及金星停車場(金星村村級預留地)。東至長征小學(城西小學)、村莊,南至長征小學(城西小學)、村莊,西至206國道,北至紀念園安置地、金星村鐵路安置地、魚塘。(具體征收范圍見擬征地位置圖)(一)征收土地面積。該項目用地規(guī)模50.55畝(包括:紀念園安置地項目已征收2.84畝、原七彩大道項目已征收1.39畝、金星村鐵路安置地項目已征收2.12畝、長征小學(城西小學)項目已征收14.46畝),現擬征地面積29.74畝[其中:水田2.62畝、旱地4.85畝、園地0.55畝、林地1.65畝、金星村村級預留地(金星停車場)20.07畝(宅基地0.04畝、村內空閑地20.03畝)]。(二)土地現狀。本次征收土地的地上青苗等附著物主要為:水田上種植的水稻,旱地上種植的紅薯、蔬菜等農作物,園地上種植的臍橙、桃、李等果樹及林地上種植的一般樹種,框架結構(無墻體)房1棟,未圍合鋼棚及活動板房等(具體品種、類別和數量以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根據鎮(zhèn)、村等單位調查材料進行核定的結果數據為準)。(一)征收土地補償。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20〕9號)、《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瑞金市城市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國有、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瑞府辦發(fā)〔2017〕64號)和《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瑞金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0年調整)的通知》(瑞府辦發(fā)〔2020〕26號)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具體補償標準如下:1.水田、旱地7.47畝,補償標準4.746萬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2.255萬元/畝,勞動安置補助費2.255萬元/畝,青苗補償費0.236萬元/畝。水田、旱地上種植的果樹、苗木不按上述青苗補償標準補償,執(zhí)行評估補償(補助)。2.林地1.65畝,補償標準2.04萬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0.902萬元/畝,勞動安置補助費0.902萬元/畝,青苗補償費0.236萬元/畝。林地上一般樹種按上述青苗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名貴樹種執(zhí)行評估補償(補助)。3.園地0.55畝,補償標準4.51萬元/畝(不包括青苗補償費)。其中:土地補償費2.255萬元/畝,勞動安置補助費2.255萬元/畝。園地(果園)上種植的果樹、苗木執(zhí)行標準化及樹齡等評估認定后進行補償。4.村內空閑地20.03畝,補償標準4.51萬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2.255萬元/畝,勞動安置補助費2.255萬元/畝。地上房屋及附屬房按《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瑞金市城市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國有、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瑞府辦發(fā)〔2017〕64號)規(guī)定進行補償。6.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瑞金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0年調整)的通知》(瑞府辦發(fā)〔2020〕26號)中附件1《標準果園青苗補償標準》和附件2《生產生活設施及其它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執(zhí)行。
1.土地補償費:20%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80%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用于土地被征收后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后續(xù)生產的恢復和發(fā)展。
2.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用于土地被征收后被征地農民的生活補助和安置。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支付給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權人。用于因土地征收對其地上附著物和農作物造成損失的一次性經濟補償。4.地上房屋等建筑物補償費:支付給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所有權人(單位)。用于因土地征收對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拆遷造成損失的補償。土地征收實行貨幣補償安置和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補貼(補助)的安置措施;主體房屋拆遷實行貨幣補償安置、產權調換安置兩種方式;其它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青苗等附著物進行貨幣補償(補助)安置。具體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瑞金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瑞府發(fā)〔2015〕26號)、《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瑞金市城市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國有、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瑞府辦發(fā)〔2017〕64號)及《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瑞金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0年調整)的通知》(瑞府辦發(fā)〔2020〕26號)規(guī)定執(zhí)行。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七、在本公告期限內,被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以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青苗等附著物所有權人(單位)和使用權人(單位)需持土地權屬證明等相關材料到當地村委會辦理補償登記手續(xù)。八、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對本方案有異議的,按照《自然資源聽證規(guī)定》的規(guī)定,在收悉自然資源部門的《聽證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聽證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的,按放棄聽證辦理。附件:城西小學(長征小學)周邊道路項目擬征地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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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單位:瑞金市象湖鎮(zhèn)人民政府
聯系地點:瑞金市象湖鎮(zhèn)人民政府院內